衢州市教育局文件 衢市教基〔2012〕34号 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衢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现将《衢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此方案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初中 毕业生 体育考试 方案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 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军分区政治部。 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9日印发 衢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通过体育中考,切实施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断提高体育学科教育教学质量,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培养学生终身锻炼观念,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体育锻炼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组织严密,操作规范,体现公平,确保有序。 (二)坚持过程管理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评价原则。考试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考试的内容、标准、办法要体现普及性,有利于学生自主选择,培养兴趣,发展特长。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设置 (一)考试内容。包括体育平时成绩、体质健康水平、运动技能素质三部分。 (二)分值设置。满分为30分,其中体育平时成绩6分、体质健康水平4分、运动技能素质20分。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15日至4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五、考试办法 (一)体育平时成绩(6分)。由学校负责具体评定工作,重点评定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态度和出勤率。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按初一、初二、初三三学年评定,分值分别为2分、2分、2分。 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为不合格,该学年成绩为1分。评定成绩必须及时公示,由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监督。 (二)体质健康水平(4分)。由学校负责具体测试工作,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初三学年测试成绩计分,成绩达到优秀4分,良好3分,及格2分,不及格1分。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必须及时公示。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抽查,凡抽查未达到原成绩的80%以上的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重新测试。 (三)运动技能素质(20分)。运动技能素质测试工作以县(市)为单位组织。市区(柯城区、衢江区)由各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集中测试,测试方案于测试前15个工作日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巡视。测试内容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测试项目(10分):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或100米游泳。 第二类测试项目(10分):篮球运球上篮、排球垫球、掷实心球、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乒乓球对墙打。 每位考生测试两个项目(第一类、第二类分别测试一个项目),由考生根据当地条件和自己的兴趣爱好与特长自主选定。 往届生、在外借读回本市参加中考的,其体育考试只考运动技能素质,分值为30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测试。 六、关于免考、缓考、重考和补考的规定 (一)免考。因严重疾病或残疾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申请时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或残联出具的残疾人证,以及校长签字的学校证明等,经鉴定确实丧失运动能力,仍能坚持力所能及锻炼的,体育平时成绩按满分计分(6分),体质健康水平按3分计分,运动技能素质成绩按80%(16分)计分。 申请免考的学生须在体育中考报名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免考申请及办理程序如下: 1.填写《衢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提供规定的佐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审查,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经校内公示后上报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 3.各县(市)教育局教育科汇总审核后统一送交本县(市)教育局招生办。柯城区、衢江区教育局教育科汇总审核后统一送交市教育局基教处,市教育局基教处复审后送交市招生办; 4.市和各县(市)教育局招生办复核、备案。 (二)缓考。因伤、病暂不能如期参加运动技能素质测试的学生,应事先提出缓考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和学校证明,经县(市、区)教育局体育中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参加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补考。 (三)重考。如果学生对自己运动技能素质测试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一次重考。要求重考的学生须在统一测试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重考。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申请缓考、重考的具体情况,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的具体内容、标准、方法不变。最终成绩以补考和重考成绩为准。 七、有关要求 (一)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的安全保障工作。原则上不得跨乡镇设置考点。要将考点设置在安全措施有保障,交通便利,设施、设备条件较好,易于封场的学校。安全无保障的学校不得设为考点并进行考试。要确保学生交通安全、考试器材和场地安全。及时了解和掌握有病史考生的身体状况,对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劝其缓考或免考,防止在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三)各地各校要严格考试纪律,做到组织严密,操作规范。如发现有徇私舞弊现象,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于测试前15个工作日将本地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实施方案报衢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结束后,于5月15日前将《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统计表》报市、县(市)招生办公室。 附件: 1.衢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见PDF文档) 2.衢州市初中毕业生运动技能素质测试成绩评定细则 3.衢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 (缓) 考申请表(见PDF文档) 衢州市初中毕业生运动技能素质测试成绩评定细则 一、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测试 1.场地器材:20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考前须准确丈量。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地面要平坦、结实、不滑。 2.考试要求:测验不准穿钉鞋,用站立式起跑,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三次者成绩作零分。受试者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不计小数。只测试一次。 二、100米游泳测试 1.场地器材:25米长标准游泳池一个,水质干净符合规定。泳道若干,标志物、救生圈(板)、秒表等。 2.考试要求:每次考试,每人测试一次,以100米所游的时间计算成绩。考生须着游泳衣、裤,以不透明深色为宜。出发姿势一律为水中双手攀池壁,听到“各就位—开始”的信号后(同时计时)出发,泳姿不限,但各自须在规定的泳道中划水行进,途中不得脚踩池底或手扶池壁、泳道线等。转身时,允许考生使用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池壁,可以水下转身后,用脚蹬池壁,连续游进。按游完全程所用时间计分。只测试一次。 三、篮球运球上篮测试 1.场地器材:标准篮球场半个(宽15米、长14米),须平整、干净,篮圈与地面须平行、离地面高度3.05米,并悬挂篮网。篮球、秒表等。 2.考试要求:以边线与中线的交点为中心点,往篮架方向取1.5米为起点和折返点,从起点向篮架运球,用行进间或定位投篮(如投篮不中须补投中篮),接着运球到折返点,绕过标志运球投篮,投中后运球返回起点,计下时间,以秒为单位,不计小数。只测试一次。 四、排球垫球测试 1.场地器材:场地(宽9米、长18米)一块,界线醒目,四周均有2米以上的空间,标准用球若干,地面平坦、结实、不滑。 2.考试要求:受试者在3米直径圆内,双手垫球,肘关节不得高于肩关节,垫球高度要求达到2米以上,球落地即为测试结束,按次计数。受试者可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五、掷实心球测试 1.场地器材:4米宽、20米长的平地一块,质量2千克实心球,皮尺、抹布、小铁旗等。 2.考试要求: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身体正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双手持球在头上方原地向前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或两脚同时离地,但不得踩线。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受试者可测试三次,取最好成绩。 六、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专用橡胶垫,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凹坑;起跳区域应与落地区域在同一平面上,禁止在坚硬的水泥地上考试;主要器材为:皮尺、扫帚和胶带纸等。 2.考试要求: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最好用线绳做起跳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续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缘垂直距离。受试者可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七、引体向上(男)测试 1.场地器材:高单杠(单杠高度,以考生直臂悬垂脚尖不触地为准),单杠下须有垫子或沙坑及相关的安全设施。 2.考试要求:受试者双手正握杠,两臂悬挂,静止状态开始,向上引体,下颚超过杠面为一次,连续计数。只测试一次。 八、仰卧起坐(女)测试 1.场地器材:体操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 秒表等。 2.考试要求: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受试者在1分钟内完成的次数记为成绩。只测试一次。 九、乒乓球对墙打测试方法 1.场地器材:乒乓球拍、乒乓球若干。 2.考试要求:受试者一手持球,另一手持球拍,距离墙面前1.8米处成直立姿势,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击球,球落地则测试结束,按次计数。受试者可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附件1: 衢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项目及评分标准(男子)